要是她不这么做,到时候凭空蹦出个孩子,她毫不怀疑鼎鼎大名的程律师会整的她倾家荡产,顺带着还会让她心甘情愿地去打胎。
有些东西,早知道会失去,还不如从来别得到。
……
第二天去律所上班的时候,沈瑟特地化了个稍浓的妆,遮住自己红肿的眼睛和可怖的黑眼圈,还穿了件高领的毛衣,盖住脖子上一圈青紫的吻痕。
来到律所,迎面碰上的就是行政主管刘美兰。
刘美兰今年三十有余,是律所合伙人之一王涛的老婆,因着这层缘故,前者在律所里没什么顾忌,脾气也不好,不高兴了随口就骂,底层的小律师和律助怕她怕的不行,沈瑟就是其中之一。
说起来沈瑟在律所里的位置有些尴尬,按照资历,她早两年就已经取得了执业资格,是个正经八百的律师了。
可这两年做的,却依旧是律师助理的工作。
说好听了是助理,说难听点,就是打杂的。
不过所里最不缺的就是有能力的律师,除了程绍仲这样的“大状”,还有其他名校毕业的海归,硕士文凭一抓一大把,她没什么特殊的,就只能继续熬着。
刘美兰看到她,先是不屑地哼了声,似乎对她“浓妆艳抹”有些不满。
律所的“办公室管理条例”明确规定,女员工不得化浓妆,违者不仅要扣奖金,还要像现在这样,被行政主管变着法儿地损。
“沈瑟啊,我理解你年纪大了着急找对象,可律所的规定,你也不能不听啊!”
沈瑟没什么辩解的,只能低着头挨训。
经过的几个同事见了纷纷表露出同情,可叫刘美兰一瞪,那些人跑的比谁都急。
“昨天你还请了假,是程律师亲自批的假。我就奇了怪了,你说你个打杂的律师,整天在程律师那样的大忙人身边乱晃算怎么回事啊?该不会你看人家又帅又有钱,想倒贴吧!”
这些话要怎么难听有怎么难听,但沈瑟一概没反驳,只恹恹地低着头。
刘美兰不依不饶地又训了好久,而后突然一个激灵,看向沈瑟背后的方向。
“哟,程律师来啦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