估计他也在生气,气她不听话,气她不受他的控制。
可是以前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也就罢了,现在分开了他还想把她掌控于手心,有这样的道理吗?
沈瑟想绕过他直接出门,可是还没到门口,就被他拉住了胳膊。
沈瑟没回头,只淡淡地问道:“还有话要说吗?没有的话,请你放手。”
程绍仲沉声道:“这么晚,你要去哪?”
“这是我的问题,我不是小孩子了,会找到地方落脚的,你可以放心。”沈瑟试图抽回自己的手。
可是程绍仲的力气很大,她半点没办法挣脱,于是只能回头望过去。
程绍仲也在看着她,两个人眼神交汇的时候,沈瑟没有半点畏缩,到最后,反而是程绍仲做出了让步。
他说:“明天,明天你想去哪,我送你过去。”
沈瑟突然笑出来,说:“你知道吗,以前我最喜欢你,也是现在最讨厌你的一点,是什么?”
程绍仲没有回答。
沈瑟便继续说道:“是替我决定和安排所有的事情。你总觉得,我像是个小孩子一样,什么都不懂,所以得仰赖你的指令过活。对,我是个很没有主见的人,以前在家的时候,有妈妈替我做主,到了大学,遇到了你,你来替我安排所有的生活,我也曾经为此觉得很轻松。但是,这所有的一切都有个前提,我的妈妈,我的男朋友,是我最亲近的人,我可以无限地相信和接受他们给予我的所有。可现在,程绍仲,我们两个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,说句难听的,我们只不过是关系尴尬,连陌生人都不如的前任男女朋友……”
说到这,沈瑟深吸一口气,看到面前男人的脸色沉下去,她虽然有些犹豫,但还是将剩下的话说完,“我之前跟你还有联系和牵扯,一方面,我承认,我得需要一些时间,才能完全从那段感情里走出来,我没办法前一天跟你说分手,第二天就全然忘了你,如果我说能做到,那都是假的。另外一方面,是我不必要的虚荣心作祟。我不想我们跟别人一样,分手之后就成了仇人。我想尽量表现的平和大度,想让你以后想起我的时候,觉得我是个识大体的,善良的,温柔的女孩,或许哪一天你跟人提起我的时候,会说一句,我是个好女孩,而你,辜负了我。”
就算没跟任何人提起过,沈瑟也不得不承认,这段三年苦恋的无疾而终,让她很是委屈,也很是不甘心。
所以,哪怕程绍仲不喜欢她,不拿她当一回事,她也想让他知道,错过了她,其实他也没那么幸运的。
起码,能像她那样全无保留地爱着他的女人,能有几个呢?
可是现在想想,那样的想法真是太可笑。
在一起的时候都不懂得珍惜,指望着失去了再发现对方的好,没有任何意义。
就算博得了一个“好前任”的名声,或许落到后来人的耳朵里,还会让人觉得厌恶。
沈瑟做过很多吃力不讨好的事,这一回好像也是如此。
她低声笑笑,再开口的时候,话语已经有了无尽的苦涩:“我现在终于慢慢明白了,当初我离开你的时候,不完全是因为你对我多不好,或者多不爱我。更多的是因为,你总让我觉得自己很差劲。我在你身边,无论做什么,都会让我自己厌弃。我讨厌这样的自己,更讨厌让我变成这样的你。”
程绍仲听完沈瑟的话,心里何尝不难受,何尝不因为她的痛苦而后悔。
或许真的是他错了,早在他不爱她的时候,他就应该早点放手,而到了后来,他发现自己没办法再对这个女人视而不见的时候,就该拉住她,握紧她的手,别让她越走越远。
只是他错过了所有的机会。
他这一生,给予别人的指点不计其数,也有无数的人为此不计代价。
但是从始至终,没有一个人教过他,应该要怎么做。
他不是什么圣人,他也会犯错。
而这样的错误,似乎没人会给他改正的机会。
于是乎,他只能靠着内心的驱使,放下所有的尊严,努力学着低下头,去求一个人。
“瑟瑟,回到我身边吧。”他有些艰难地开口,“我们……结婚吧。”